关于要求虹桥商务区2018年度现代服务业(商业配套类)项目部分企业做好变更报备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虹桥商务区现代服务业专项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处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加强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开展了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经查,上海逑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湖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唯悦餐饮有限公司、上海瞿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明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向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申报项目变更,违反了《上海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现代服务业扶持项目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我处已多次与上述企业联系未果,现以公告形式通知上述企业及时向我处提交材料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对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未予回复的企业,将依据《上海市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合同》相关规定作出处理。